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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学校“五一”放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
2016-05-23 14:01  

    为切实做好“五一”假期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,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,现就“五一”放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1、做好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、整治工作。
      2、在校学生要按时归寝,寝室内严禁使用违规电器,注意寝室内防火安全。 
      3、办公室内不存放贵重物品,现金、有价证券等。
      4、“五一”期间在校内开展科研实验的单位,报保卫处备案,要有专人负责,落实管理责任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严禁违规操作。
      5、有关部门“五一”放假期间,在校内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,包括出租、出借学校场地等,须由学校领导批准。
      6、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,由管理部门提交《施工人员登记表》报保卫处备案,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,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。
      7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,盘查外来车辆人员,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。
      8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,要快速反应,稳妥处置。同时,立即报告,不得迟报、漏报或瞒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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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建筑大学保卫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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