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科职能
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国家安全、户籍管理工作的要求,制定和落实我校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定;搞好调查研究和情报信息收集、上报工作;负责学校综合办日常业务与具体工作;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;负责学生和单身教工的户籍管理工作;做好处内的文秘工作及日常事物管理工作。
治安科工作职能
依据政府有关法律、规定,制定学校治安工作的规章制度;依法对学校校园区域进行治安管理,对治安重点要害、隐患部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,防范各类案件、事故的发生;协助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侦破重大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,及对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工作,及时提出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防火科工作职能
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防火安全规定;拟定学校防火安全年度工作计划,建立消防管理档案;督促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;确定学校防火重点部位,组织防火安全检查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,消除火灾隐患;配置、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;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形势分析;组织、培训校义务消防队,组织灭火演练;调查火警起因,协助上级机关开展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、处理;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
护卫队兼校园“110”报警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能
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;践行校园“110”宗旨,保证学校重大会事活动安全;保护事故、案发现场;制止、平息突发事件,扑救初期火灾;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严格校门管理;负责治安与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工作,维护校园秩序,保障校园安全。